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智能制造实践中心建设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二节技术要求 立式加工中心(4轴)中“★**.数控系统HNC**8Di-M及以上版本,CNC内置存储空间≥8M、程序数量≥****个;USB、RS-**2/**5接口及DNC功能、CF卡插口。”现更正为“★**.数控系统HNC**8Di-M及以上版本,CNC内置存储空间≥8M、程序数量≥****个;USB、网卡接口。” 2、原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二节技术要求立式加工中心(3轴)(核心产品)中“★**.三轴加工中心与四轴加工中心同品牌,数控系统FANUC Oi-MF PLUS及以上版本,CNC内置存储空间≥8M、程序数量≥****个;USB、RS-**2/**5接口及DNC功能、CF卡插口。”现更正为“★**.三轴加工中心与四轴加工中心同品牌,数控系统FANUC Oi-MF PLUS及以上版本,CNC内置存储空间≥8M、程序数量≥****个;USB、网卡接口、CF卡插口。” 3、原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二节技术要求数控车(核心产品)中“★**.采用FANUC Oi-TF Plus 或以上版本系统;CNC内置存储空间≥8M、程序数量≥****个;USB、RS-**2/**5接口及DNC功能、CF卡插口。”现更正为“★**.采用FANUC Oi-TF Plus 或以上版本系统;CNC内置存储空间≥8M、程序数量≥****个;USB、网卡接口、CF卡插口。”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不变。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兰琛 电话:**********4 2、采购人 名称:湖南科技职业学院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天心大道****号 联系人:曾理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中建广场A座**** 联系人:高兵、兰琛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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