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司法局****年法律服务项目五包(二次)更正公告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Y****FS****-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阜阳市司法局****年法律服务项目五包(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8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供应商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新中街**号聚龙花园8号楼4层**3室、成交金额:****9.**元、供应商的评审报价:****9.**元”更正为“供应商名称:安徽淮都律师事务所、供应商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一道河中路**号万方金融广场A座**层、成交金额:******元、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元”
更正日期:****年9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因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的弃标,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以及《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按照磋商小组推荐成交顺序,确定第2成交候选人:安徽淮都律师事务所为本项目五包的成交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阳市司法局
地 址:阜阳市颍州区颍淮大道**1号
联系方式:程松****-******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阜阳市颍州区淮河路****号印巷南里6号楼3S**8
联系方式:谭振**********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松、谭振
电 话:****-******5、**********1、**********5
五、附件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