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无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渝中区长江二路**7号等小区老旧供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补遗文件(一) 各潜在比选申请人: 现将“渝中区长江二路**7号等小区老旧供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补遗通知发布如下。本次发布的补遗文件中的所有内容与竞争性比选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竞争性比选文件不一致时,以本补遗文件为准。 1.现将本竞争性比选文件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比选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6.2其他造价人员修改为:“拟派的其他造价人员必须是比选申请人本单位员工,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工程)执业资格并在本单位注册。比选申请人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拟派其他造价人员身份证、注册证、比选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2.现将本竞争性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前附表第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中本项目重、难点分析修改为:“对本项目特点和具体情况、重点、难点是否分析准确,是否具有针对性;相关对策或者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可行性;优得3.6分(不含)~4.0分(含),良得3.2分(不含)~3.6(含)分,一般得2.4分(不含)~3.2(含)分,差得0分(含)~2.4(含)分,不提供此部分内容不得分”。 3.现将本竞争性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前附表第2.2.4(2)商务部分评分(B)标准中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职称修改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造价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2分。须提供该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注:本补遗通知作为竞争性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若与竞争性比选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为准,请各潜在比选申请人根据本项目发布的补遗及澄清制作比选申请文件。各供应商在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应随时关注相应网站发布的本项目相关信息,无论供应商关注或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比选申请人一律全部知晓。
比选人:重庆渝中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