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连州市小城镇(圩镇)人居环境治理工程(西江镇)设计施工总承包更正公告(**号) 各潜在投标人: 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连州分公司受连州市西江镇人民政府委托,就连州市小城镇(圩镇)人居环境治理工程(西江镇)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现对项目作以下更正: 一、对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部分条款更正如下: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2.2.4(1) | 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评分标准(**分) | 资信部分评分标准(**分) | 企业荣誉 | 5分 |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自****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担的工程设计项目获得过:1、获得省级或以上设计类奖项,每个得1分;2、获得市级设计类奖项,每个得0.5分。注:①奖项最高得5分。②奖项时间以获奖证书的颁发日期为准,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牵头人公章作为评审依据。③同一项目只能计算一次分值,投标人同时提供不同级别奖项的,以最高级别的奖项计分。④获奖项目须为国内承接项目,境外项目不计分。⑤如颁发单位为协(学)会的须是“国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协(学)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截图。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 二、对招标文件《招投标日程安排》更正如下: | 工程名称 | 连州市小城镇(圩镇)人居环境治理工程(西江镇)设计施工总承包 | 工程编号 | GC************3 | | 招标公告开始时间 | ****年9月**日**时**分 | 招标公告结束时间 | ****年**月4日9时**分 | | 投标人提问开始时间 | ****年9月**日**时**分 | 投标人提问结束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 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 | ****年**月4日9时**分 | 投标截止时间 | ****年**月4日9时**分 | | 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 | ****年9月**日**时**分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年**月4日9时**分 | | 开标时间 | ****年**月4日9时**分 | 开标地点 | 连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网上开标大厅 | | 评标时间 | ****年**月5日**时**分 | 评标地点 | 连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评标(二)室 | 三、对招标公告的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进行更正,现更正为:****年**月4日9时**分。 四、若本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内容为准,各潜在投标人应优先阅读该公告的内容。招标文件涉及上述内容的部分,均进行相应修改。招标文件未涉及上述内容的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单位:连州市西江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连州分公司 发布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