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项目经营范围:经营权范围为本项目范围内涉及的**处养老服务设施,具体包含云城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云城区福利中心、云城区人民医院高峰院区闲置门诊住院综合楼及职工转置房、云城区人民医院二期综合楼的5层空间、云城街综合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原安华敬老院)、高峰综合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原高峰敬老院)、河口街综合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原河口敬老院)、安塘街综合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原安塘敬老院)、腰古镇综合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南盛镇综合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原南盛敬老院)、前锋街综合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原前锋敬老院)**处公办养老机构进行提质升级改造,项目建成后可利用建筑面积共计 ****0.** ㎡,共可提供床位数**** 张,其中 ** 张床位作为保底兜底型养老床位面向特殊困难群体,其余 **** 张床位社会化运营。 2.本项目经营期限:综合考虑本项目所在的行业特点、投资规模、投资回收期等因素,并参考了类似经营权转让项目的经营期限设置情况,本项目经营期限共计为**年,从经营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算。其中建设期3年,从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运营期**年,自约定建设期结束次日起至经营期结束之日止。 3.本项目采用的运作方式: 本项目经营权转让的运作方式。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参与各方的利益诉求,拟引进有实力、有相应运作经验的投资人参与本项目运作。项目采用经营权转让-建设-运 营-移交的运作方式。 (1)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经营权转让受让方,并与其签署经营权转让协议后授予其项目范围内涉及的经营权,受让方向区财政支付转让费。 (2)受让方获得经营权后,受让方依据经营权转让协议获得约定范围内的经营权,并按协议约定完成项目立项、备案、勘察、设计、报建手续、投融资、施工、组织竣工验收、运营期内项目持续运营以及经营期满移交等工作。 (3)受让方要根据服务对象人数和服务需求,按国家、广东省有关规定,以及《云浮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合理配置护理人员,配备合理适用的护理设备、设施,为服务对象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积极开展生活照料、医疗康复、文体活动、精神慰藉、安宁服务等多样化、个性化的养老服务,为服务对象营造安享晚年的幸福乐园。同时,需建立健全养老机构服务、管理和运营监管体系,区民政局建立健全管理和运营监管体系,发挥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管作用,依法、依规规范养老服务机构的经营行为。 (4)项目经营期满后,受让方将项目无偿、完好(参照项目验收标准)地移交给实施机构或其指定单位。 4.投标价格:本项目经营权转让费最低报价为人民币:****0.**万元(大写:贰亿伍仟万元整)。 5.经营权转让费支付:经营权转让费由受让方按经营权转让协议约定,一次或分期支付,具体分期支付时间节点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