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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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资格 | |
| 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文件开启时间 | |
| 文件开启方式 | |
| 评审办法 | 有限数量制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因系统原因澄清后的资格预审文件中的描述显示错误,现第一章 资格预审公告7.评标办法中的“是否评定分离:否”已修改为“是否评定分离:是”,特此说明。 2、本项目资格预审时间由****年**月**日9点**分延期至****年**月**日9点**分,特此说明。 3、本项目项目负责人答辩地点为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北新区分中心(南京市江北新区天浦路1号)开标室(暂定**9开标室) 4、资格预审文件中其他内容不更改,本次澄清修改内容不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