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万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万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2.1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修改为:“1、合同签订后,发包人不迟于施工开工前一次性预付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以及甲供材料价款后)的**%;2、合同签订后,发包人不迟于施工开工日期前的7天内,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动态计价管理的公告》[****]**号等文件,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预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其余费用按照施工进度支付,具体根据省、市、区行政监管部门要求执行。” 2、取消投标函附录及资格审查承诺书中以下内容:“四、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五、没有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具体详见本次澄清修改后招标文件。 3、本项目勘察报告已上传至百度网盘,请各位投标人自行下载,链接: ****** 提取码: amb8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