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1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6,**5.**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其他评标办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原第一章招标公告八、同类经验工程要求: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变更为: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二、原招标文件第六章设计任务书2.设计工作内容: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等阶段的设计及相关服务工作方案。3.投标人中标后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的设计服务,设计单位并应承担法律、法规、规范规定要求的应由设计单位承担的一切任务。变更为:2.设计工作内容:进行初步设计阶段的设计(含概算)及相关服务工作方案。3.投标人中标后完成初步设计的设计服务,设计单位并应承担法律、法规、规范规定要求的应由设计单位承担的一切任务。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