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SC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沙市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民生项目(芙蓉区、天心区、开福区)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方式:更正 更正内容: 1、原内容:四、交付时间和地点:服务期限:中标供应商需在合同签订后**天内完成所有街镇快检室地点位置的确认,合同签订后**天内完成所有快检室建设。需在合同签订后**天内投入运营。服务期限三年,合同每年签订一次。 现更正为:四、交付时间和地点:服务期限:中标供应商需在合同签订后**天内完成所有街镇快检室地点位置的确认,合同签订后**天内完成所有快检室建设。需在合同签订后**天内投入运营。服务期限三年,合同每年签订一次。 2、原内容:关键信息及采购需求中:★(**)问题发现率及处置:本项目服务期间每月快检阳性发现率不得低于1.2%。当月快检阳性发现率每低差0.**%,次月额外无偿增加**0批次快检任务,依此类推,无上限限制。服务期内出现连续3个月快检阳性发现率低于1.2%的或出现单月快检阳性发现率低于0.6%的,采购人有权利终止合同。 现更正为:★(**)问题发现率及处置:本项目服务期间每季度快检阳性发现率不得低于1.2%。每季度快检阳性发现率每低差0.**%,次季度额外无偿增加**0批次快检任务,依此类推,无上限限制。本合同年度内,每个合同年度内阳性率未达到1.2%,每差**5%将扣除总中标金额0.5%的费用,不足0.**%的按0.**%计算。单月度考核阳性率低于0.6%的采购人有权利终止合同。 3、其他调整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本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更正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银双路**8号 联系人:孙先生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健坤康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中意一路**8号高升时代广场6栋****室 联系人:胡俊涛、杨利君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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