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yichangJSGCTY_ZHPGYCX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1、原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审-财务状况:1.近三个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中的年均利润大于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万元)**%的得 1 分,否则得 0 分;”现修改为:“财务状况:1.近三个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中的年均利润大于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万元)**%的得 1 分,否则得 0 分。” 2、投标截止时间变更为:****年**月**日上午**时**分。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澄清文件并查阅。 本次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公告为准。
招标人:枝江市安福寺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祺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