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7,**9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电子评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贵定县****年度迎宾社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KV配电工程第1次答疑澄清 致各潜在投标人: 兹有我公司受贵定县城乡建设和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招标的贵定县****年度迎宾社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KV配电工程,现对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澄清如下: 一、原“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的“7.交易场所、8.行政监督部门”为: 7.交易场所 本次招标的交易场所名称: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定县分中心 地址:贵定县金南街道利民路**号(贵定二幼旁) 电话:****-******9 8.行政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名称:贵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贵州省贵定县宝山街道大十字中福家园二层 电话:****-******5 现“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的“7.交易场所、8.行政监督部门”为: 7.交易场所 本次招标的交易场所名称: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定县分中心 地址:贵定县金南新区汇东地产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电话:****-******9 8.行政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名称:贵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贵定县金南街道利民路**号(贵定二幼旁) 电话:****-******5 二、原“贵定县****年度迎宾社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KV配电工程招标公告”中的“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为: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本项目接受不见面开标。 5.3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现“贵定县****年度迎宾社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KV配电工程招标公告”中的“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为: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本项目不接受不见面开标。 5.3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三、原“第三章 工程量清单总价子目评标办法”中的“附件 A: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为: K–扣分系数:Bn 大于J 时,K 取1.5;Bn 小于J 时,K 取0.5; 现“第三章 工程量清单总价子目评标办法”中的“附件 A: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为: K–扣分系数:Bn 大于J 时,K 取5 ;Bn 小于J 时,K 取3 ; 其余不变,特此通知!
贵州耀元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