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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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9.**万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崇州市中小学校舍条件改善提升工程(一期)—电力改造工程施工标段 补遗文件(**)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部分内容进行变更,变更如下: 1、第三章 评标办法“投标报价评审标准”2.1.4条原“单价遗漏”编列内容为:
现“单价遗漏”的编列内容变更为:“本项目不适用”; 2、第三章 评标办法“投标报价评审标准”2.1.4条原“不平衡报价”编列内容为:
现“不平衡报价”的编列内容变更为:“本项目不适用”; 3、投标截止时间变更为“****年**月**日**时**分”; 4、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按招标文件要求顺延。
招标人:成都市蜀州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鸿鲲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年**月**日 |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