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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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5,**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ZYGCZHPG[ZF]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成渝双城经济圈川渝高竹新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污水处理厂及四川广安川渝合作高滩园区生态污水处理厂项目设计”的澄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成渝双城经济圈川渝高竹新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污水处理厂及四川广安川渝合作高滩园区生态污水处理厂项目设计”的有关澄清如下: 一、因本项目设计属于打捆招标,四川广安川渝合作高滩园区生态污水处理厂项目项目业主为四川广安川渝合作高滩园区管理委员会、成渝双城经济圈川渝高竹新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项目业主为四川高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成渝双城经济圈川渝高竹新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污水处理厂及四川广安川渝合作高滩园区生态污水处理厂项目设计统一以四川高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 二、本项目开标时间不变、投标截止时间不变、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不变。 三、本澄清通知是在招标文件的基础上,进行澄清与修正,如与招标文件不符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本澄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人:四川高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投(重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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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