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辽阳市白塔区人民法院维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本项目不是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原采购文件中资格证明材料中“中小企业声明函”更正至其他材料中。请各投标人重新获取更新后的采购文件。
更正日期:****年**月**日**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加快推进全省“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0”电话或“业务咨询电话”进行咨询:**0-**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自行准备好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2、本项目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不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要求供应商授权代表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和开启投标(响应)文件活动,授权代表人应在开标过程中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分钟),不接受其他方式解密。3、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按照相关政策和要求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同时应于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邮寄(建议采用顺丰,拒收到付邮件)的方式提交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内容相同的备份文件(U盘)(邮寄地址:辽阳市白塔区青年大街**-1楼1单元**号1层,收件人:辽宁盛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8)。系统发生故障后,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启用备份投标(响应)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系统突发故障使用备份文件。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5、其他详见采购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阳市白塔区人民法院
地址:辽阳市白塔区解放路**号
联系方式:****-******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盛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年大街**--1号楼1单元**号1--2层
联系方式:****-******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诗宇
电话:****-******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