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DZFJSGSJZHPGF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中国西部服饰产业城三期项目(一批次)(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补遗文件**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于****年**月**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发布的“中国西部服饰产业城三期项目(一批次)”设计施工总承包标度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现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做出如下修改: 1、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 现修改为:本项目规划建设总用地面积****9.**平方米(**3.**亩),筑基底面积****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建设**栋4层钢结构厂房建筑面积******.**平方米,连廊建筑面积****.**平方米,及其配套道路、停车位、管网、绿化等;” 2、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现修改为: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招标文件中“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现修改为: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专家的确定方式按川办发(****)**号、川办规(****)8号文件规定执行;” 4、招标文件中“9.4 低于成本报价 启动低于成本评审的具体标准 现修改为: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并且低于其他有效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的**%时;或者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时,评标委员会应判定该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 5、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顺延至:****年**月**日**时**分,其余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答疑澄清文件,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四川恒基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 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