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投标人可选择以下三种方式之一。 方式一 一、 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 1. 电子投标保函交纳形式及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电子投标保函系统向金融机构申请开具电子投标保函,电子投标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招标人;③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投标有效期;⑤保函须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 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电子投标保函提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应当保持一致。 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电子 投标保函无效。 2. 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担保的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万元整(人民币)。 3. 电子投标保函 以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现场展示的电子投标保函交纳情况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须再提供电子投标保函的相关资料。 二、 电子 投标保函的 注销 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个工作日内将中标通知书和电子投标保函退还通知抄告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在收到电子投标保函退还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将保函注销信息推送给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由保函出具机构注销除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电子投标保函。 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应当在合同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和电子投标保函退还通知抄告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在收到电子投标保函退还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将保函注销信息推送给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由保函出具机构注销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电子投标保函。 方式二 一、以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交款形式及要求:投标人从企业的基本账户(开户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转账支票直接划付或以电汇方式直接划付至下面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应当保持一致。 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保证金 无效。 投标人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 2. 以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万元整(人民币)。 3、投标保证金账户及账号(任选其一): 详见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对应本项目招标公告信息栏中的保证金信息。 投标保证金以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现场展示的保证金交纳情况为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三、投标保证金”中提供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文件。 4、投标人可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是“ 重庆轨道交通五号线地铁AS型车架修车辆专用备件物资采购项目B**Q2-**4 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可简写。 5、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6、根据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工作的公告》的要求,投标人在开标前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市场主体信息登记手续。因故未能提前办理市场主体信息登记或更新的,评标过程中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文件核实其投标保证金是否由基本账户转入,未从基本账户转入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个工作日内将中标通知书和保证金退还通知抄告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在收到保证金退还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向除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应当在合同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和保证金退还通知抄告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在收到保证金退还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由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制定,关于保证金相关情况的问题请咨询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3- ******** 。 方式三 一、 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 1 . 纸质投标保函 交纳形式及要求: (1)缴纳形式: 纸质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和担保保函,其示范文本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应严格执行其示范文本,不得对示范文本中的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 (2)具体要求: 纸质投标保函的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纸质投标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投标人应选择在渝依法设立总部或者设有分支机构的金融机构开具纸质投标保函。投标人对所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投标人 须在投标文件格式 “三、投标保证金” 中 提供 纸质 投标保函 扫描件,纸质 投标保函 原件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标现场递交招标人保管。 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纸质投标保函递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纸质 投标保函无效。 2. 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担保的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万元整(人民币)。 3. 投标人须 在 纸质投标保函中注明在重庆市辖区范围内的核验地址和核验方式,并确保其递交的纸质 投标保函能在 开立人在渝的总部或者分支机构进行核验。 4. 投标人在开标现场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原件应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纸质投标保函扫描件一致,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5. 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应当对投标人(至少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核验,对核验不合格或无法按纸质投标保函注明的核验地点、核验方式进行核验的,视为投标人未提交纸质投标保函,对 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投标人, 按相关规定 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 , 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投标人提交的纸质投标 保函涉及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 二、 纸质 投标保函的 退还、注销 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向除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 纸质 投标保函并书面通知相关 金融机构 本项目准予提前注销 纸质 投标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 金融机构 协商。 招标人应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 签订 合同,并同时书面通知相关 金融机构 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注销 纸质 投标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 金融机构 协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