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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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7,**8,**4.**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FJSGZHPG[JS]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涪陵区御泉河景区平急两用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暖通工程) 补遗( 三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涪陵区御泉河景区平急两用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暖通工程)” 招标 文件 做出以下 补遗 。本补遗的内容如与 招标 文件不符时,以补遗为准。本补遗作为 招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 一、 清单已重新发布,请各位潜在投标人重新下载清单制作投标文件。 二、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四、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要求中“1、本次招标货物整体质保期要求为5年。”修改为:“1、本次招标货物整体质保期要求为5年。中标人在签订合同之前需提供货物制造商为其提供质保服务的承诺书。” 以上补遗澄清通知内容各潜在投标人在相关网站上注意查阅并下载,无论查阅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本次招标的全部内容。本补遗澄清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补遗澄清通知内容为准。 招标人:重庆江普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重庆矩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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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