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yichangFJSZSGZHPG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说明,具体澄清与说明内容如下: 一、澄清内容 1、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以****年**月**日答疑时发布的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并严格按照****年**月**日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未及时获取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贰仟壹佰捌拾壹万叁仟柒佰捌拾叁元肆角整(?********.**元) 3、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修改为:****年**月**日**时**分。 本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公告为准。
招标人:秭归县城市建设与发展中心 地址:秭归县茅坪镇平湖大道8号 联系人:宋爱华 电话:****-******7 招标代理机构:宜昌山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秭归县茅坪镇南郡大道**号市民之家**9室 联系人:周宝山 联系电话:**********7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