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2,**0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无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川渝高竹新区综合医院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及施工图预算 补遗 各潜在投标人: 现 将 川渝高竹新区综合医院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及施工图预算 补遗 如下: 1、
修改为:
2、 本补遗仅对分值构成作出补充说明,不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故开标时间不顺延。 3、 如潜在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有异议,请在****年**月**日**时**分前向招标人提出,未在规定时间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注: 本补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如招标文件中描述与本补遗不一致时,以本补遗为准。投标人应自行查阅本项目补遗相关内容,无论投标人查阅与否,即视为已知晓本补遗内容。 招标人: 川渝高竹新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渝海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