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侯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 荔浦市漓江流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木塘山采石场、龙珠采石场和陶乐采石场) | 项目招标编号 | DCZB****-GL-**8 | |||
| 招标人 | 荔浦市自然资源局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本项目为荔浦市漓江流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木塘山、龙珠和陶乐采石场),位于桂林市荔浦市木塘山、龙珠和陶乐采石场。本项目为场地平整、拦土埂工程、覆土复绿工程、排水工程、管护工程等。具体工程量和各项技术指标以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开标地点 | 荔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室 | |||
| 公示开始时间 | ****年**月**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年**月**日 | |||
| 预中标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水文工程地质勘察院有限公司 | |||||
| 中 标 候 选 人 情 况 | 第 一 中 标 候 选 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水文工程地质勘察院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 | |||||
| 投标总价 | ******8.**元 | |||||
| 工期 |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 | |||
| 项目经理 | 覃兰丽 (注册编号:桂************,身份证号:******************)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蒋健(证书编号:桂建安C3(****)******4,身份证号:******************)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 业绩、奖项) | 1.来宾市武宣县通挽镇江龙小学、汶村和横山屯危岩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 2.龙脊学府横一路南侧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3.桂林市铁封山危岩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4.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第三初级中学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5.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东门镇永安村委危岩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6.桂林市阳朔县白沙镇蕉芭林村委石山根村滑坡治理项目 | |||||
| 第 二 中 标 候 选 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基础勘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 | |||||
| 投标总价 | ******3.**元 | |||||
| 工期 |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 | |||
| 项目经理 | 黄盛 (注册编号:桂************,身份证号:******************)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莫玉伟(证书编号:桂建安C3(****) ******2,身份证号:******************)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包括资格 要求和加分 业绩、奖项) | 1. 大化瑶族自治县北景镇六华村六华街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 2. 河池市大化瑶族自治县贡川乡贡川街西侧山体危岩地质灾害治理 3. 桂林市秀峰区甲山街道办事处官桥村扁山危岩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4. 全州县才湾镇驿马村委绘坪村及井底村泥石流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5. 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东门镇永安村五昌屯危岩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一期) | |||||
| 第 三 中 标 候 选 人 | 单位名称 | 四川省华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 | |||||
| 投标总价 | ******6.**元 | |||||
| 工期 |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 | |||
| 项目经理 | 蒙明辉(注册编号:川****************,身份证号:******************)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吴先谭(证书编号:川建安C2(****)******2,身份证号:******************)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 业绩、奖项 ) | 1. 奉节县****年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二标段) 2. 木里县项脚乡项脚沟特大型火后泥石流综合治理工程 3. 张渚东运路白云矿边坡崩塌地质灾害治理(二期)工程 4. 丹棱县****年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 5. 阿坝县****年度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 6. 巴宜区鲁朗镇拉月村泥石流工程治理项目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 无 | |||||
| 公示媒介 | ******)、 ******)、******)】 |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日内向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事项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 |||||
| 投诉受理部门 | 荔浦市自然资源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