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电汇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2,**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电子评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2.2.4(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安全文明样板工地(4 分):企业近三年获得安全文明样板工地证书 1 个及以上得 4 分,满分 4 分,提供荣誉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更正为“监理项目业绩(4分):提供近三年(****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之日)已完成或正在监理的类似业绩,每提供1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其他内容不变。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