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平公资建******3 号】平顶山焦店智慧社区 5G 智能灯杆项目 - 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编号:平公资建******3 号 2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平顶山焦店智慧社区5G 智能灯杆项目; 3 、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 年 ** 月 ** 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 4 、原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2、更正内容: 2.1 原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9. 计划工期: ** 日历天”及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计划工期: ** 日历天”; 更正为:“计划工期:** 个月” 2.2 原招标公告一、申请人资格要求“3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 ( 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更正为:“3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2.2 原文件获取时间:****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 年 ** 月 2 日 ** 时 ** 分(北京时间) 2.3 、原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变更为:**** 年 ** 月 3 日 ** 时 ** 分(北京时间) 4 、原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前 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变更为:**** 年 ** 月 2 日 ** 时 ** 分前 更正日期:**** 年 ** 月 ** 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与本更正公告不一致时,以本次更正公告为准,其它内容不变,给各潜在投标人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2、各投标人可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内容。 3、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4、监督单位:平顶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事务中心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F********0 四、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平顶山市鑫华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焦店镇焦店村村委会办公楼四楼**6 房间。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7 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商务局 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春华国际** 号楼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9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河南致诚弘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光明路北段中原商场家属院2 楼商铺 **1 号 联系人:顾女士 联系电话:****-******6 **********7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顾女士 联系电话:****-******6 **********7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