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9.**万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2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阿坝县城市集中供暖(四期)工程项目补遗书**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附表所述业绩时间要求“****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属笔误,现统一澄清为:“****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关于“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规定。此系对条款的明确,不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阿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