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 有关 投标人: 本工程招标文件补充内容如下: 1、 本次招标预算价调整为:招标预算价 ********1元(不含渣土消纳费******1元(含税);渣土消纳费不计入投标报价,但计入签约合同价) 。 2、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5最高投标限价调整为“壹亿零伍佰陆拾陆万叁仟肆佰陆拾捌元整(¥********8元)”。 3、本工程渣土外运及消纳工程量调整为暂按******.1m3,详见调整后的招标文件。 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其他中补充条款内容以及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总说明5.8.1部分均有所调整,详见调整后的招标文件。 5、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调整为“****年**月**日9时**分”。 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条款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调整为:“****年**月**日**:**时整”;电子银行保函(或电子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或电子融资担保公司保函)的提交时间、纸质银行保函(或纸质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或纸质融资担保公司保函)的绑定时间调整为:“****年**月**日**:**前”;保函(保单)的出具日期调整为“****年**月**日前(含当日)”。 7 、参与投标资质的 “资质动态核查证明”时间调整为:****年 ** 月 ** 日。 8、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总说明4.8条中,安全生产措施费调整为“安全生产措施费 不得低于人民币 ******6元 ”,详见调整后的招标文件。 9、 调整后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等资料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或更新。 **、 上述内容作为《温岭市担屿围涂片区农田水利综合利用工程招标文件》(招标编号: J**9-3.****-**0)的补充内容,如与原招标文件及其附件等表述内容有不一致的,以最后发出的答疑内容为准。 招标人:温岭市市容环卫服务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