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Z** |
|---|---|
| 投标资格 | 企业资质要求:[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暂无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4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 开标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在线开标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福建省三明金叶复烤有限公司选叶中心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 施工总承包(补充通知一)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对招标项目编号为E******************3的福建省三明金叶复烤有限公司选叶中心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内容补充通知如下: 1、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更改为由招标人支付,删除原招标文件中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的相关条款。 2、原招标文件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中的施工员:“水电”更改为“设备安装”。 3、原招标文件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中的“试验员1人”无须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登记的人员中选取,评标时不对试验员配置进行评审,投标人中标后再按招标文件进行试验员配置。 二、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通知将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人:福建省三明金叶复烤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