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无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亚洲开发银行贷款 重庆市龙溪河环境综合整治与生态保护示范项目 垫江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和泵站技改建设项目第一合同段 补遗**1号(合同编号:DJ-C**-1) 致各投标人: 关于标题所示项目的招标文件做出如下修正: 1、招标文件 工程量清单中 主表九“泵站工程”(七)桂溪街道只保留清单第一项,其余2-**项全部取消,不报价。 保留至(七)桂溪街道-1.新建一体化泵站(峡口w1污水提升泵站前)如下图: 2、招标文件 工程量清单中,“原有走道、栏杆防腐刷漆”、“楼梯走道系统”计量单位均调整为“㎡”,工程数量均调整为**,其余不变,投标人自行报价。 3、招标文件中所有对制造商要求的“针对本项目的制造商授权”中描述均 删除“针对本项目” 五个字,同时请注意招标中文中“投标人须知”第**.4条相关内容。 4、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由原定的“****年**月**日**点**分”, 修改为:“****年**月**日**点**分” 。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