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沈阳化工大学高速摄像系统DIC应变测量系统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的格式**技术规格偏离表中"高速摄像系统DIC应变测量系统"的参数“★1.1.1 采用 C-MOS 黑白传感器,全画幅分辨率在 ****x**** 以上;传感器像素数:横、纵两方向数量不低于 **** 个。像元尺寸不小于 **um;相机自身内存不低于 **8GB,内存可分区数不小于 **8 个。”变更为“★1.1.1 采用 C-MOS 黑白传感器,全画幅分辨率不低于****x****;传感器像素数:横、纵两方向像素数量均不低于 ****个。像元尺寸不小于 **um;相机自身内存不低于**8GB,内存可分区数不小于**8 个。”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年 ** 月 ** 日 ** 点 ** 分延期至****年 ** 月**日 ** 点 ** 分
更正日期:****年**月**日**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所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以及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一致,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否则后果自负。 3.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4.投标人在获取文件及上传文件的过程中,不同投标人若使用相同的IP地址获取文件或上传文件的可能会被认定为围标串标或投标无效。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化工大学
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号街
联系方式:**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蓝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广宜街**号明城国际B座4楼
联系方式:**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苗
电话:**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