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Z** |
|---|---|
| 投标资格 |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电子提交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7,**6,**6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简易评标法 |
| 开标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生物精细化工产业园核心区道路-卓越路、新钢二路管廊工程答疑纪要(一) 招标编号:E******************4
各投标人: 现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就****年**月**日发布的“生物精细化工产业园核心区道路-卓越路、新钢二路管廊工程”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如下: 1、招标文件“第3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的“第1节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的“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简易评标法)”的“项号5”的“4.1.9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中的“注”的“(4)”的“b、除不可抗力外, 投标人变更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人民币壹拾万元万元违约金 ;其他管理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人民币叁万元万元违约金。”的内容,现修改为:“b、除不可抗力外, 投标人变更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人民币壹拾万元违约金 ;其他管理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人民币叁万元违约金。” 2、本项目下载招标资料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均改为“****年**月**日**时**分**秒”,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提交时间改为 “****年**月**日**时**分**秒前”。 3、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人随时关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其它变更通知,若投标人的原因而造成的遗漏或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本答疑纪要(一)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一)为准。
招标人:龙岩新罗产业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龙岩市惠盛国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