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农田-施工智能评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黄梅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小池镇和刘佐乡片区)澄清公告 招标编号:HBHM-******SL-********1 各潜在投标人: 关干黄梅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小池镇和刘佐乡片区)(招标编号:HBHM-******SL-********1)招标文件澄清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2、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它在建工程中任职(包含已发布的评标结果公示为定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如有在建工程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其隐瞒在建工程导致中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中标无效。投标人项目经理若有在建工程但已变更的,须提供变更证明材料必须以扫描件的形式在投标文件中体现,未提供的中标无效。”现修改为“2、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它在建工程中任职,如有在建工程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其隐瞒在建工程导致中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中标无效。投标人项目经理若有在建工程但已变更的,须提供变更证明材料并以扫描件的形式在投标文件中体现,未提供的中标无效。” 2、招标文件已对关于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的部分做出修改。本次澄清公告是对招标文件的补充,是构成招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应与招标文件共同阅读。 本次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组成部分。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特此公告。
黄梅县农业农村局 ****年**年**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