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房建-工程总承包(未预审)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
编号:**1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恩施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项目(EPC)(项目名称)恩施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项目(EPC)一标段(标段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因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分值构成与《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使用说明不一致,现根据示范文本要求对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分值构成进行修改,评审因素不变,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澄清答疑文件。 本次澄清修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开标时间不变。
招标人:恩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