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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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8,**0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NJFWSZGCBZJLZHPG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隆昌市园区基础设施及配套提升改造项目(项目名称)监理/标段 补遗(一) 各潜在投标人: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条
修改为: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作调整。请各潜在投标人咨询阅读补遗文件,各潜在投标人因任何原因未上网查询、下载补遗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隆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四川公望建设有限公司
****年**月9日 |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