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原招标文件(技术标及商务标)作出以下更正:
1.1、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的投标人支付,支付标准: 按原国家计委“计价格[****]**** 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及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签订的代理合同中确定的下浮比率**%,计算出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1.2、本项目控制价以****年6期《遂宁工程造价信息》射洪信息价为基准价。
2、重新上传本项目 技术标( 格式为ZBJ )、商务标 (格式为ZBS)以及不含组价的招标控制价(格式为CJZ),以本次上传的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延长至****年**月**日**时**分,其余时间顺延 。
特此补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