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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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A+B评标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高州汇入鉴江城区支流排水提升工程子项目五(茂岭河一期)监理(项目编号:GCJS****GD******)答疑纪要 各投标单位: 本项目各投标人疑问的解答详见本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与本纪要内容不一致的以本纪要为准,且本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各投标单位须仔细阅读并据此编制投标文件。 1、P**页招标控制价:******元是按照行业收费标准下浮**%后的价格。经仔细测算,贵方发布的P**页“招标控制价”已低于行业合理成本,任何一个正规经营的监理企业都难以在保证合同约定的人员配置和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实现盈亏平衡。因此,这个报价有极大的“低于成本”嫌疑。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本项目需配置8名监理人员。即便参照茂名地区市场的最低工资水平进行核算(总监及总监代表按****元/人/月,其余6名人员按****元/人/月计算),一个标准工期内(**个月)的仅人员工资成本一项即为(****元/月×2人+****元/月×6人)×**个月=**2,**0元。此数额已超出招标控制价,尚未计入企业应缴纳的税费、办公、检测、差旅等必要的经营管理成本。因此,当前控制价无法覆盖最基本的人员开支,更无法保证企业的合理利润,其“低于成本”的嫌疑十分显著。 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中,明确将“设定明显高于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设定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的各类预选库、资格库”以及“明显不合理的低价招标”等作为重点整治的不合理限制和壁垒。《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作为中标条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招标文件不得设置“不合理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条件。 建议根据监理服务的市场合理成本,重新设定一个科学、公正的招标控制价。若维持现有控制价,则建议相应调整(减少)强制要求的人员配置或缩小服务范围,使价格与服务内容对等。 答: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依据高州市投资审核中心核定的监理费用确定,严格遵循《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规,无 “不合理低价招标”“排斥潜在供应商” 情形;项目工程概算审核造价 ********.** 元,参照粤建管字〔****〕** 号文 “市政工程投资额 ****-****0 万元,施工高峰阶段监理最少配置 8 人” 的要求,本项目该阶段监理人员配置不少于 8 人。 2、P**页注2.中标后须在本项目专职,不可在其它项目兼职。请问该要求是否作为招标资格审查标准?还是只作为与招标人履约的标准? 答:作为中标后与招标人的履约标准,拟委派的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若存在在其他项目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情况,已取得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相关资料详见投标格式中 “关于总监理工程师担任多个项目意见的函”)且其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不超过三项,线下查询结果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不一致时,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息为准。 3、招标文件第**页“招标控制价:******.**元(注:此监理服务费招标控制价为高州市投资审核中概算审核报告的监理费金额,已按照行业收费标准下浮**%)”,招标文件第**页要求配备监理人员共8人,本项目计划施工工期**5日历天(相当**个月)。按茂名地区市场价,以下人员工资(含社保)为:注册监理工程师****0元每月,专业监理工程师****元每月,监理员****元每月,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人员的成本为:1、总监理工程师1名:****0元×**个月×1=******元;2、总监代表1名:****0元×**个月×1=******元;3、专业监理工程师3名:****元×**个月×3=******元;4、监理员3名:****元×**个月×3=******元。单论人员成本都要******元,还没加上税金和其他费用,该项目的控制价严重低于监理公司成本,难以按要求提供足额服务。《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试问招标控制价都低于成本价,作为投标人又如何良性竞争?请贵方重视这个项目的控制价与人员配备的要求不符的情况,是否应提高招标控制价,或是降低人员配备要求? 答: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依据高州市投资审核中心核定的监理费用确定,严格遵循《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规,无 “不合理低价招标”“排斥潜在供应商” 情形;项目工程概算审核造价 ********.** 元,参照粤建管字〔****〕** 号文 “市政工程投资额 ****-****0 万元,施工高峰阶段监理最少配置 8 人” 的要求,本项目该阶段监理人员配置不少于 8 人。 4、该项目招标控制价******.**元,下浮5-**%。中标价约**万元。派驻监理人员8人,每人成本约****元/月,其中包含社保、公积金、交通补贴、税费和工资,则驻场人员8人,监理企业亏本。 答: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依据高州市投资审核中心核定的监理费用确定,严格遵循《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规,无 “不合理低价招标”“排斥潜在供应商” 情形;项目工程概算审核造价 ********.** 元,参照粤建管字〔****〕** 号文 “市政工程投资额 ****-****0 万元,施工高峰阶段监理最少配置 8 人” 的要求,本项目该阶段监理人员配置不少于 8 人。
高州市鉴龙水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年**月6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