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4,**7.**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详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兴山县香溪河流域咸水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二期)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1、根据行政监督部门意见,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评标委员会的组建修改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 本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文件为准。
招标人:兴山县水利工程移民服务中心 地址:兴山县古夫镇香溪大道**号 联系人:郑久斌 电话:**********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威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兴山县古夫镇昭君路7号综合楼5楼**1室 联系人:卢炫政 电 话:**********5 ****年**月1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