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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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一-工程货物-设备智能评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竹溪县职业技术学校报告厅改造暨山二黄传承展演设备购置项目声光电系统”招标文件内容作出以下澄清: 1、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①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②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3年以上建筑工程行业主管施工技术经验;③标人对提供的设备名称、规格、数量及单位、交货期、交货地点、技术性能指标、检验考核要求、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应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做出响应性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现更正为:①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②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3年以上建筑工程行业主管施工技术经验;③标人对提供的设备名称、规格、数量及单位、交货期、交货地点、技术性能指标、检验考核要求、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应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做出响应性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注:招标清单中的项目特征描述中带“▲”要求为扣分项,具体扣减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技术评分标准”增加一项“技术要求”招标清单中项目特征描述中带“▲”的技术要求,每一项不能满足要求或未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扣减0.5分,此项最高扣减5分。 3、招标清单已作修改,请各投标人下载新的招标清单。 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以上内容的,以本次澄清内容为准,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澄清后的招标文件和招标清单。 特此说明!
招标人:竹溪县职业技术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盛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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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