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澄清部分:
1、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修改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但应具备相对应要求的证书),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当专职安全员为1人时,该专职安全员须为综合类(C3证);当专职安全员大于1人时,负责土建(具备C2证或C3证)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负责机械安全管理(具备C1证或C3证)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1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总配备人数不少于5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2、企业诚信分(3.0分)修改为“投标人诚信专项分值(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小于**0分的不得分;**0≤诚信专项分值<**1分的得1分;**1≤诚信专项分值<**2分的得2分;诚信专项分值≥**2分的得3分(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网站“诚信住新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人诚信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分值计为**0分 。”
3、合同专用条款第**.4.1条付款周期修改为“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月支付当期形象进度款,进度款按照承包人申报完成的工作量,经发包人审核后,按照承包人提交的报告经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公司及发包人核实的进度支付该工程进度的**%;办理工程结算后支付至发包人、承包人及造价咨询公司三方共同确认的结算金额的**%;本工程若被列为国家审计(或财政审计)项目,则工程结算经国家审计(或财政审计)后,支付至国家审计(或财政审计)价款的**.5%,剩下1.5%作为质量保证金。若未列为国家审计(或财政审计)项目,则支付至造价咨询公司审核结果的**.5%,剩下1.5%作为质量保证金。(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商业承兑汇票、“三峡e链”电子凭证等。)”
4、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9.**元。
5、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已修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以本次答疑澄清发布的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并严格按照此次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本答疑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答疑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答疑澄清文件为准。
招 标 人:宜昌市宜居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2号
联 系 人:郑凤芝
联系电话:****-******3
招标代理机构: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胜利四路**号三峡晚报V6创意园B栋三楼
联系人:望霜悦
联系电话:****-******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