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Z** |
|---|---|
| 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暂无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8,**1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简易评标法 |
| 开标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待定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列西街道支路街巷排水系统提升改造(一期) 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E******************5)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充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最终补充通知为准,其余按招标文件执行。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及补充通知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的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现修改为: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 2、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现修改为: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 3、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 三明市三元区城发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三明市超越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