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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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工程-服务智能评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7国道公安县埠河至南平段改建工程结算审核咨询服务
第一次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本通知是针对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和说明,是构成招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应与招标文件共同阅读。如果招标文件与本修改通知发生矛盾,以修改通知为准。 现作以下说明: 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方式。最高投标费率为**%,报价费率须≤**%,报价费率超出此标准,均视为无效报价。因电子标格式限制,“投标函”第 1 项中的投标总报价,请投标人在此处填写费率数字;另在“投标函”第6项“其他补充说明”栏填写投标报价。例如:在“投标函”第 1 项中填写“……愿意以人民币(大写)肆拾元(¥**)元的投标总报价……”;在“投标函”第6项“其他补充说明”栏中填写投标费率报价**%。“五、投标报价清单”中“金额(人民币元)”内容填“**”,在“备注”中填写投标费率即可。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特此说明。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方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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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