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Z** |
|---|---|
| 投标资格 |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同时具备不低于①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和水利(或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试验检测仪器设备适用于有勘察项目的情况)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线上递交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4,**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线上开标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龙岩市新罗区国公桥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设计 补充通知(一) 项目报建编号:**************** 招标项目编号:E******************1 致:各投标单位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补充修改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7.1条款号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银行转帐或电汇)或有效银行保函形式之一。现修改为: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人可以选择现金(银行转帐或电汇)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履约保证保险等形式之一。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1)条款号中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中质量管理体系和其他 ②其他:增加一项:(2)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组成员除其他主要人员外另行配备的经济评价专业负责人同时具备高级经济师及以上职称和注册咨询工程师(工程技术(经济))执业证书的得1分。注:投标人须提供以上人员相关证书扫描件和近三个月社保(****-**-**至****-**-**社保缴纳凭证)。【注: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属于离(退)休人员的,应提供社保部门的离(退)休证明和本单位聘用合同。】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人随时关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查询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其他变更通知,若投标人的原因而造成的遗漏或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本补充通知(一)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与本补充通知(一)不相符处以本补充通知(一)为准。
招标人:龙岩市龙渠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德泽建设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