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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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9.**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详见招标文件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西秀区****年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西秀区黄桃产业集群发展建设项目 ( 宁谷镇 ) 澄清 通知 各 潜在 投标人: 西秀区****年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西秀区黄桃产业集群发展建设项目 ( 宁谷镇 ) , 本项目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作 如下澄清 : 1. 招标公告 (1) 系统公告 中 “ 图纸获取方式 ” 更正为: 请各投标人报名成功后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上自行下载 。 (2) 系统公告 中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及电话”更正为: 地址:贵阳市花果园中央商务区F1栋1单元**** 电话: **********5 2.招标文件 (1)原发布的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与 系统(投标工具) 电子投标文件格式有偏差时以招标文件 中 格式为准。 (2) 系统(投标工具) 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格式因系统格式无法修改,故与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不符,以 系统中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格式为准。 请各潜在投标人按此澄清文件要求进行投标。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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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