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8,**0,**3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详细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投标人: 现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南庙村杭甬高速南侧地块)”(招标编号:A******************3)作如下澄清、修改,请认真研究。本次澄清、修改公告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修改公告为准。 1. 安装工程-地下室通风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序号“**”、“**”项设备支架制作安装清单的计量单位由原来的“t”调整为“kg”,但已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不作修改,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报价时上述项目计量单位按“kg”考虑报价,结算时上述项目计量单位默认为“kg”。 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余姚市舜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余姚市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年9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