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7,**3,**5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详细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投标人: 本补充文件(一)是招标人对有关招标事宜的补充,请各投标人对照招标文件仔细阅读,凡本补充文件(一)和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之处,一律以补充文件(一)为准。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并及时下载相关文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2.4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调整为**3.****万元,,其中暂估价 / 万元、暂列金额为 / 万元,暂估价、暂列金额占招标控制价比例为 / %,除暂估价、暂列金额外的其他不可竞争费为 / 万元。 (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1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调整为:中标合同价扣除人工费用总额后的**%; (3)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1 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调整为:(1)完成全部工程量的**%后,支付中标合同价扣除人工费用总额后的**%(累计**%);(2)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并提供相关资料及完工结算资料后,支付中标合同价扣除人工费用总额后的**%(累计**%);(3)余款待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审计完毕并出具审计报告且提交符合档案管理的档案资料后,扣除质量保修金等应扣款一次性付清;(4)民工工资按甬人社发【****]**号实施,人工费用总额分账基准比例为合同价款的**%;(5)承包人应按照甬根治办发【****】1号文件的规定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施工合同额在****万元以上的(不包括****万元),工资保证金存储比例原则上按工程施工合同额1%存储,存储金额最高不超过**0万元;施工合同额在****万元以下的,按工程施工合同额2%存储,具体按照甬根治办发【****】1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4)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增加以下条款: **.5 支付账户发包人将工程款拨付至承包人的基本账户;工资性工程款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按《甬人社发【****】** 号》文件要求执行。具体详见《慈溪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管理四方协议》 (**** 年版)。 **.6 工资专用账户相关规定 **.6.1 人工费用总额分账基准比例为合同价款的**% ,人工费打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当拨付的工资性 工程进度款不足以支付当月实际发生的务工人员工资时,承包人须先行拨款至工资专用账户补足。 (5)其他内容不变,给各投标申请人带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招标人:慈溪市新世纪实验学校 招标代理单位: 宁波元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9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