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Z** |
|---|---|
| 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暂无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7,**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7,**5,**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简易评标法 |
| 开标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待定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明溪县河滨北路排水防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四期)-市场路、三元路 补充通知一 招标项目编号:E******************2 致各投标人:现对明溪县河滨北路排水防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四期)-市场路、三元路的招标文件作以下补充通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第**项号**.2条其他中增加:**、本项目涉及危大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福建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标准》的通知--闽建科〔****〕6号的有关要求。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定标因素中的价格因素作以下修改: 1.价格因素包括以下子要素: 子要素内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子要素证明材料要求:定标候选人需提供商务文件。 三、本补充通知一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四、本补充通知一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投标人应自行下载查阅。 招标人:明溪县君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