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人民政府机关 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年招商引资服务项目(项目编号:****-TDSR-**6)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年**月**日发布来源: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人民政府机关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TDSR-**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年招商引资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招标文件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一、商务要求 4、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变更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本项目收取保证金:2万元整。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如出现电汇未到账等情况,按投标单位未缴纳保证金处理。(汇款信息需标注所投项目名称)保证金收取专用账号:单位名称:天津泰达森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天津津滨支行账号:******************7行号:************注:如电汇必须由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的退还: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一)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二)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三)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五)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年**月**日 **点**分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人民政府机关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富兴路1号 联系方式:**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泰达森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西青汽车工业区京东北方智能产业园**号楼**1-3楼 联系方式:**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旭 电话:**2-******** 六、附件 原公告链接: 天津泰达森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9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