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Z** |
|---|---|
| 投标资格 |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在线递交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 开标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线上开标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武平县智慧殡葬设施业务用房 答疑纪要(一) 招标项目编号:E******************1
各投标人: 现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需要补充说明的内容如下: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修改为:********元,其中暂列金额:******元、专业工程暂估价0元,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的均作修改。招标清单、招标控制价文件、施工图以本次答疑纪要(一)上传发布的为准。 2、根据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调整期间有关衔接工作的通知(龙建筑〔****〕8号),暂停《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减轻建筑业企业负担优化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政策措施的通知》(龙建筑〔****〕**号)的执行。现将招标文件涉及相关内容作如下修改: (1)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项投标保证金中2、投标保证金形式第⑦其他形式:符合招标人可免收或适当降低其投标保证金缴交金额要求按《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减轻建筑业企业负担优化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政策措施的通知(龙建筑〔****〕**号)》文件及附件执行,投标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修改为⑦其他形式:/。 (2)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项投标保证金中3、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形式第⑤采用招标人可免收或适当降低其投标保证金缴交金额要求按《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减轻建筑业企业负担优化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政策措施的通知(龙建筑〔****〕**号)》文件及附件执行,投标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修改为⑤/。 (3)招标文件第2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项 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注:信用较好的建筑业企业,招标人可适当降低其履约保证金缴交比例,具体按《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减轻建筑业企业负担优化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政策措施的通知(龙建筑〔****〕**号)》文件及附件执行),其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其他中标人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修改为“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 (4)招标文件第4章 第3节专用条款第3.7条履约担保中的“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履约担保可以现金(银行转账或电汇)、有效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履约保证保险形式之一方式提交;履约担保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注:信用较好的建筑业企业,可适当降低其履约保证金缴交比例,具体按《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减轻建筑业企业负担优化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政策措施的通知(龙建筑[****]**号)》文件及附件执行】;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合同签订前提交。履约担保有效期至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合格后**天内退还。若承包人提交的履约保函为固定有效期限保函,承包人应在履约保函失效之日前1个月内向发包人出具后续阶段的履约保函,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止。”修改为:“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履约担保可以现金(银行转账或电汇)、有效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履约保证保险形式之一方式提交;履约担保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合同签订前提交。履约担保有效期至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合格后**天内退还。若承包人提交的履约保函为固定有效期限保函,承包人应在履约保函失效之日前1个月内向发包人出具后续阶段的履约保函,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止。” (5)招标文件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文件二、投标函附录、序号2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约定内容“签约合同价的**%【注:信用较好的建筑业企业,可适当降低其履约保证金缴交比例,具体按《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减轻建筑业企业负担优化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政策措施的通知(龙建筑[****]**号)》文件及附件执行】”。修改为“签约合同价的**%”。
3、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人随时关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询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其它变更通知,若投标人的原因而造成的遗漏或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本答疑纪要(一)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一)为准。
招标人:武平县民政局 招标代理:福建昌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