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1,**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其他评标办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3.1.1 条“投标人提供的企业设计工程业绩应同时提供下列资料”调整为“(1)设计合同;(2)设计总图(加盖设计单位公章)”,第三章评标办法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中关于投标人提供的设计同类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做相同调整。第三章评标办法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中5.2条“设计同类工程业绩的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现调整为“设计同类工程业绩的时间以设计图时间为准”。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3.1.2条、3.3.3.1.3 条、3.3.3.2.2 条、3.3.3.2.3 条中“(1)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材料)或其主办网站的公示信息”调整为“(1)经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材料)或其主办网站的公示信息”,第三章评标办法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中投标人提供的施工、工程总承包同类工程业绩、企业荣誉中关于“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材料)或其主办网站的公示信息”的描述做相同调整。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1.1 2.1.3“形式评审标准与响应性评审标准(商务文件)”中“MAC 地址、CPU 序列号、硬盘序列号、造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的检查”现澄清为“出现以下情况,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存在记录的 MAC 地址、 CPU 序列号、硬盘序列号中两项及以上相同的;2、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绑定造价文件时,抓取造价接口文件中的造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相同的;3、不同投标人之间的电子投标文件经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查重分析,投标清单报价达到 **%相同的(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出现雷同的除外)。 资格预审项目中以上MAC 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造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相关信息在资格预审和投标两阶段进行一体化比对,两阶段整体中发现1、2问题,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经监测发现,本项目同一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文件编制过程中被归属于该项目其他投标人的造价加密锁阅读、使用、编辑、生成等的,该投标报价文件归属投标人及对该投标报价文件进行过阅读、使用、编辑、生成等操作的其他投标人,应否决投标。经监测发现,本项目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文件编制过程中被同一投标人的造价加密锁阅读、使用、编辑、生成等的,阅读、使用、编辑、生成他人投标报价文件的投标人,以及被该投标人阅读、使用、编辑、生成自有投标报价文件的其他投标人,应否决投标。”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