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6,**4.**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电子评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瓮安县老城区生活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北部片区)建设项目施工(二次)第1次答疑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兹有我公司受瓮安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委托招标的“瓮安县老城区生活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北部片区)建设项目施工(二次)”,现对招标工程量清单澄清如下: 增值税税率为零的单位工程为评审单位的核减工程,投标人无需报价。现已将更新后的招标工程清单上传,投标人按更新后的工程量清单报价。 特此澄清! 贵州耀元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