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yichangGLGCSG_JSPFZDBJ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说明,具体澄清与说明内容如下: 一、澄清内容 1、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以****年9月**日答疑时发布的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并严格按照****年9月**日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未及时获取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柒仟玖佰捌拾壹万玖仟壹佰叁拾捌元整(?********.**元) 3、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修改为:****年**月**日9时**分。 4、本项目相关保险费率以工程量清单描述为准。 5、本项目人员社保要求修改为:投标人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应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近3个月(****年6月~****年8月)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并能够反映个人明细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6、本项目关于业绩时间的说明“已交工未竣工的项目以交工时间为准、已竣工的项目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本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公告为准。
招标人:秭归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秭归县茅坪镇丹阳路**号 联系人:李涵 联系电话:**********9 招标代理:湖北允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夷陵区东城试验区绿洲社区中兴路东方大厦九楼 联系人:郭启福 联系电话:**********7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