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矮寨镇坪朗村三组人行桥项目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吉首市矮寨镇坪朗村三组人行桥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吉财采计-****-**8 3、采购代理编号:XDGS-****-**1 4、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原内容(招标文件附页1 资格性审查表) 更正后内容(招标文件附页1 资格性审查表) [if !supportLists](1)[endif]供应商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if !supportLists](2)[endif]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办理入湘备案手续(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if !supportLists](3)[endif]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以湖南省交通建设项目 从业人员监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如有在建项目,将视为无效 投标),注册单位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并提供响应文件截 止时间前近 3 个月(**** 年7月—9月)内任意 1 个月的养 老保险证明材料。 (1)供应商具备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2)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办理入湘备案手续(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以湖南省交通建设项目从业人员监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如有在建项目,将视为无效投标),注册单位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并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近 3 个月(**** 年7月—9月)内任意 1 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if !supportLists]三、[endif]其他补充事宜: 更新后的电子招标澄清文件已上传,请点击“‘一站式’综合服务系统”登录后,在“答疑文件下载”一栏自行下载。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采用更新后的电子招标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如投标人未使用更新后的电子招标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造成投标失败,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首市矮寨镇人民政府 地 址: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矮寨镇**9国道 联系方式:石天银、**********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信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吉首市人民南路**0号 联系方式:孙子慧、****-******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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