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 |
| 评标办法 | 房建市政综合评估法-无工程量清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我方于****年9月**日发布的“广宁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扩容提质(二期)项目 (三校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勘察设计)”的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根据《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肇财采购〔****〕8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及遵照《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关于“加强保证金管理”的要求执行:取消**0万元以下工程采购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收取,确保相关政策落实到位,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本项目取消收取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其余涉及以上澄清内容的相关描述,统一按上述描述进行修正。澄清文件纳入本次招标范围,若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有冲突,以后发的澄清文件为准,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澄清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广宁县代建项目管理中心肇庆市信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年9月**日 |
| 递交时间 |